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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处面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编人员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07-21 16:38:34 来源: 浏览:857 次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干部力量,决定面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编人员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含下属单位)、经开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在编人员公开考选专技岗工作人员1名。

二、考选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其他市直单位列为录用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长期从事并精通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具有江西省公路管理局颁发的基础数据库软件培训合格证或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赣州市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赣市交字〔2017〕783号)明确登记的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承办人员。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择优聘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记录赣州市考试诚信档案。

公开考选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两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4:6,即参考人员以笔试、面试所得成绩按比例折算后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报考实行诚信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有效证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赣州市兴国路市政中心北区北楼1702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需持以下证件、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⑤《报名表》一式二份;⑥提供工作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考选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选资格。

(三)笔试(100分,占总成绩40%)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100分,占总成绩6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后通知到个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与考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察

由赣州交通运输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或个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末位同分按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指定医院,赣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体检)、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职务按人社部门核准的职员等级执行。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6546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553、8996615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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