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赣州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今天是:2024 年 03 月 29 日 星期五
近日,兴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一起使用网约车从事非法营运案件。经查,黄某林驾驶已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赣BF011**车打着网约车的幌子,通过微信群发布车找人信息或朋友介绍等形式招揽旅客,从事往返江西省兴国县至广东省揭阳市等地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通过微信等形式收取车费,且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黄某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鉴于此次是第二次查处黄某林从事非法营运,兴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黄某林从严从重处罚,坚决遏制使用网约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以最大的决心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同时,针对该网约车所有人赣州**乡村通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租代管的行为,兴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函告相关单位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督促该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依法依规经营。